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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航空运单 (e-AWB) 的目标

  • 移除纸质航空运单,改用电子航空运单。
  • 将国泰航空 (CX) 与货运代理之间的纸质合同替换为电子合同。
  • 自2011年1月1日起,香港 (HKG) 所有出口货物全面实施电子航空运单 (100% e-AWB)。

电子航空运单的范围

  • 采用货运代理与 CX 之间的单一流程。
  • 适用于所有货物类型。
  • 适用于所有目的地(包括非《蒙特利尔公约》(MC99) / 非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(MP4) 的地区)。

电子航空运单的实施

  • 货运代理与航空公司之间的技术设置与连接。
  • 签署电子数据交换 (EDI) 协议。

电子数据交换协议(EDI)

  • 该协议使您的公司作为托运人,与国泰航空 (CX) 在未来可采用电子航空运单。香港的机场时程允许您的公司与 CX 在2011年1月1日前全面采用电子航空运单。
  • 航空公司与托运人必须在实施电子航空运单前签署 EDI 协议。
  • 请点击以下链接加入多边电子航空运单协议 (Me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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